撕裂寧靜的電話鈴聲響起,我望著電話,不知所措。

 

視現裡的道路是崎嶇的、視現裡的物件是歪斜的、視現裡的一切是破裂的。

模糊的、閃爍的、忽明忽滅的、殘缺不全的,其實,是我眼中的世界,也是現實中的我的世界。

我手中捏著一條微濕的手帕,經常地,我發現自己一直拿這條手帕擦拭著眼睛,因為,那雙看不真切的眼睛總是掉下淚水來。

踩著踉蹌的腳步,我跌跌撞撞地趕到醫院。

在搖晃的畫面中,我看到席晴悲傷憔悴的容顏,出現在走廊上。

我好似找到了求救的浮木,生機就要出現了!我奔向席晴,抓住她的手腕,急迫地問她:

「他在哪裡?告訴我…他是平安的!這一切都不是真的!他根本沒有發生任何事!」

席晴看著我,她臉上的悲戚突然緩和下來。

「何小姐,阿綱臨終前的最後一句話,就是…他對不起妳。」

席晴的表情開始變得艱澀、複雜。

「交通警察說:阿綱是為了閃避一輛老人家騎的腳踏車,而與對面車道超車的大卡車正面衝撞。阿綱被送到醫院急救之後,還是…還是救不回來。

超車的卡車司機已經被帶回警局做筆錄;醫院方面還是警方清查車禍現場之後,在阿綱車裡發現他的公事包,再按照他記事本上的電話號碼打電話來家裡,我們才知道這件事……。

當我趕到急症室時,阿綱…阿綱他已經過去了。我在辦手續的時候,旁邊的護士對我說:『黎太太,妳的名字叫做郁妍吧?黎先生在急救時,嘴裡一直說他對不起妳!他真的很愛妳哦!』

我知道,當時阿綱放不下的、掛記著的人不是我,而是…妳,何小姐。」

席晴幽遠的聲音還迴響在耳邊,她眼睛裡的光芒卻更遙遠。

「我想,這是我最後能為阿綱做的事,我打了電話給妳,請妳過來醫院。」

我的重心瞬間遺失,四週快速地搖晃。席晴扶著我,坐在走廊的椅子上。她左手提著一只大塑膠袋,發出窸窸窣窣的聲音。

「這是警察在阿綱車上清查到的所有東西,也就是…阿綱的遺物。我大略看了一下,發現了一份文件,我想,妳也許有必要知道。」

她打開塑膠袋,取出一份放在透明文件夾裡的文件,遞給我。

「其實,我早就有預感,阿綱總有一天會這麼做。自從妳在我家做了那道鳳梨炒飯,我的生活,可以說是從人間掉進了地獄。

阿綱從不是個任性的人,更不曾命令我做任何事,但那天之後,他竟要求我學習烹飪,尤其,是要我學會做這道鳳梨炒飯。

妳應該知道我並不是個喜歡燒菜的女人,而且,我最討厭處理洋蔥了!討厭得…簡直到達憎恨的地步。阿綱他知道!他一直都知道的!可是,他還是堅持要我做鳳梨炒飯,而且,他還規定我一定要放洋蔥!無論我怎麼求他、怎麼撒嬌,他竟毫不理會,並且吃下我做出來連自己都不願意吃的成品。

現在想起來,真是恐怖:每天晚上,他笑咪咪地說要吃鳳梨炒飯、鳳梨炒飯、鳳梨炒飯……!不管我如何生氣地問他原因、跟他鬥嘴抬槓,甚至大吵大鬧、摔盤子丟杯子,他都不生氣、不罵人,堅持著要吃鳳梨炒飯。

他可以背出所有的材料、調味品,並告訴我食材該怎麼切、下鍋時的順序該如何,總之,他第一次這麼倔強地要我學會一件事情,那就是鳳梨炒飯,而且,是一定要學會!

到了後來,為了抗拒他那無理的要求,我學會逃避。加班、聚餐、開會、指導學生、教愍兒做功課、回娘家…,我用盡各種理由,就是不願再面對他和那道可恨的鳳梨炒飯。

妳可知道這幾個月我有多痛苦嗎?那個家,對我而言簡直就是個地獄!而阿綱就像是個戴著微笑面具的惡魔!他折磨我、用他無聲的固執折磨我!

我就要崩潰了!不!我已經崩潰了!我甚至有種想殺了阿綱的衝動。

其實…當我聽到阿綱出車禍的那一剎那,我…竟然…笑了?的確有那麼一秒,我笑了!

如果妳現在問我:阿綱去世了,我悲不悲傷?我會這麼回答:我不確定。

阿綱走了,在道德上我應該傷心的,可是在情感上,我卻有一種解脫的感覺。呵!真是諷刺呀!」

席晴替我打開那只文件夾,出現在我面前的,是一張男方已簽名蓋章的離婚協議書。

「阿綱早已經準備好了!他的部份,都經詳細填寫好、蓋上印章。後面還有一份律師簽署過、具法律效益的文件,上面聲明他願意放棄目前居住的房子、他名下的車子、有價證券以及孩子的監護權,也願意支付每個月七萬元以上的膳養費,直到孩子上大學;甚至,他願意答應我所有要求,只要我簽署這份離婚協議書。

今晚,阿綱大概準備將這些文件交給我,才會開快車趕回家吧!警察說:有目擊者可以證明阿綱當時的車速,至少將近時速一百公里。」

她將那份文件放在我冰冷的手上,靜靜地望了我許久,然後她嘆了口氣:

「何小姐,阿綱…他真的很愛妳!我很嫉妒…也很矛盾,我早已經明瞭了這一點,卻直到現在,才有勇氣承認。

這份文件…可否請妳保管?諷刺的是:如今,我們都再也不需要這份文件了!而且,我不希望阿綱的家人知道這件事,他們沒有必要再傷一次心。」

我閉上眼睛,摸索著,把文件收進袋中。我從不是個勇敢的人,面對殘酷的現實,對我而言,是一件比心臟病更讓我痛苦的事。

「何小姐,也許,妳會想見阿綱一面?我帶妳去吧!」

席晴的冷靜讓我敬佩,可是,見他「最後一面」這件事,卻讓我徹底崩潰。

「不!不要!我不要、我不要……!」

悲狂的吶喊從我齒間并射出來,出乎意料地、聲響巨大地在走廊中迴盪著、迴盪著、迴盪著。

我跳起來,雙手抱住頭,再緩緩弓起身體,因為痛楚而慢慢地蹲在地面上。

「何小姐,妳怎麼了?快來人呀!她有心臟病!何小姐,妳振作一點!快來人幫忙呀……!」

席晴慌張尖銳的聲音,是我最後的記憶,以下,是一片空白。

 

記憶,從來就不是可靠的東西,日子總在恍惚與茫然、以及漫長卻無聊的等待狀態下過去,陽光、雨水、月光輪流灑在我臉上,也灑在我毫無意義的生命之上。

後來,我放棄了一些東西,也離開了一些地方,不過,我以為已經放棄的,卻在某種刺激下,以鮮明的保存狀態證明,那些東西,從來不曾離開過我的身體。

 

四年後的某一個初夏傍晚,我在男友住處的廚房內,手忙腳亂地準備晚餐。

男友一邊盯著電視畫面,一邊朝廚房喊著:

「郁妍,別忙了!冰箱裡有冷凍水餃和罐頭,隨便弄來吃就好了!」

「不行!今天是我第一次到你這裡,可得要大展身手才行。」

和他交往了近一年,第一次來到他住的地方,我知道這日子的意義十分重大。

「沒關係!就算妳不會煮飯,我也會娶妳的;更何況我又不是只喜歡妳會燒菜,我說過:我喜歡妳的獨立與特別、我喜歡妳品味脫俗、我喜歡妳才華洋溢,妳的一切,我都喜歡!」

他抱住我,說了一番甜言蜜語。在聽到這些話的同時,我的心卻唐突地跳了一下:那麼我…又是為了什麼喜歡這個男人?

我回答不出來!我在腦海中搜尋和他交往的原因,結果,卻是無盡的空洞。

我以為是空洞讓我想依賴他,想不到,依賴了他之後,卻是更多的空洞。

這份認知讓我羞愧,於是我推開他,以問題掩飾惶恐。

「你想吃什麼?我盡力做給你吃。」

「既然如此…那麼炒飯好了!我記得冰箱裡有洋蔥,多放一點洋蔥!我喜歡吃。」

我的心,跳得越加激烈。他從冰箱拿出一顆洋蔥,放在砧板上。

「雖然喜歡吃,但我卻不會料理,而且,我的眼睛受不了那種刺激。」

等待著,他等待我、全世界都等待我,拿起菜刀,走向那顆洋蔥。

當我手執菜刀緩緩抵住洋蔥,然後,使力往下切,洋蔥發出清脆的分離聲音,然後,那曾經熟悉的、帶著微嗆香味的洋蔥的氣味,迅速地飄散在空氣中。

突然之間,淚水模糊了我的眼,那股刺激眼睛疼痛神經及淚腺的氣味,竟然以濃郁的、誇耀的、令人難以置信的方式攻擊我,讓我的眼睛痛苦不堪,淚珠亦無助地、成串地滑落。

短短數秒鐘,痛苦已擴散至全身,在極度的將近崩愧的時刻,記憶、成塊成片的記憶、那些我以為我已丟棄不要的記憶,在忽然之間,蜂擁地、狂浪般地反噬回我的大腦中。

在那些記憶中,我曾深深愛過一個人,那是最初、最原始、最無欲無求的愛戀,僅只是單純地為他心痛,都讓我感動。

這樣值得我瘋狂愛戀的人,卻離開了我,沒有道別、不說一句話地離開了我,無論我如何痛苦哭喊、折磨自己,他都不再睜開眼睛,看我一眼、聽我喃喃敘語。

我並不怨恨他,也不責怪命運,可是我始終無法原諒自己,輕意地,讓他帶走我的心。

但在此時此刻,我明瞭了!愛,是沒有任何代價、沒有一絲犧牲地付出自己,即使結局是心傷、心碎,但當時為他掉入甜美旋渦時的快樂及歡愉,都會鮮明地、永不褪色地佔據心的某一角落,在怨懟時跳出來,提醒自己:曾經真心地愛過一回。

所以,我總是隨身攜帶著Dr.黎送給我的《漫長的告別》,不管旁人如何異樣地看待我,還是堅持那本書一定要和我同時存在。

更甚,我早已為那份文件租了個保險箱,四年來月月支付不便宜的出租費。

只是,我還是不明白:自己始終放不下的,到底是什麼?

如今,我有了答案。

「他沒有說『我愛妳』!他還沒有有說出『我愛妳』就走了!我不能原諒自己,因為我從沒有機會回應他的愛!也對他說:『我愛你』。」

我捲曲身體躲在男友懷中哭泣,最後,終於找到了答案。

 

因為這樣一個事件,男友瞭解了我、也諒解了我,於是,我們從「有名無實」的情侶變成相知相惜的好朋友。

而我,也知道自己不再是「洋蔥殺手」,相反地,我變得極端懼怕洋蔥呢!

幾天後,「男友」陪我去了一個地方,四年來我一直不敢踏足的Dr.黎的墓園。

「謝謝你!我想,我又有勇氣了!四年前,他賜給我愛的勇氣,四年後,你帶給我面對過去的勇氣。從今天開始,我,重生了。」

站在Dr.黎的墓前,望著他的遺照,那溫暖如昔的笑容,讓我發覺:還愛著他的我,才是最幸福的人。

 

故事,到此算是尾聲,但愛的故事,卻永遠不會結束。

 

 

 

連載小說  洋蔥與眼淚   夏雪翼 著

洋蔥與眼淚-1  http://annabella0226.pixnet.net/blog/post/201051666

洋蔥與眼淚-2  http://annabella0226.pixnet.net/blog/post/201082488

洋蔥與眼淚-3  http://annabella0226.pixnet.net/blog/post/2011318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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